
忘了何时开始关注《月亮与六便士》,可能是看了某篇荐书类的文章,直到前两天看完,最大的感受便是惊叹作者叙述技法的娴熟,读来行云流水,自有一气呵成之快感。
看到很多人喷译者的导读过长,甚是不能理解。难道不看导读的你真能看懂作者想要表达的现实主义吗?你能理解作者为何取名为《月亮与六便士》?你能明白小说的结尾说的那段话又有什么深意?
起初读起前几章,似乎乏味到想弃读;转折点大概是在斯特里克兰突然离开伦敦之时,此时才明白他是故事的主人公,故而随着作者叙事技法的高超,越来越精彩,一切似乎都是水到渠成,至少在阅读量有限的我来说是这样的。
作者对于人物的刻画相当擅长,如第十一章中:“我发现她的举手投足颇有自相矛盾之处,这让我感到大惑不解。她确实非常悲伤,但为了激起我的同情,她竟然会将悲伤表演给我看。她的痛哭流涕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因为她在身边放了大量的手帕,我特别佩服她的深谋远虑,但回想起来,这也许会让她的眼泪没有那么动人。我无法确定她希望她的丈夫回家,是因为还爱着她丈夫,还是因为害怕人言物议。我忍不住怀疑在她支离破碎的心里,除了夫妻反目造成的酸楚,是否也混杂着虚荣心受损带来的痛苦——这种动机在年轻的我看来是很可耻的。那时候我尚未明白人性是多么的悖谬,我还不知道真挚诚恳底下也许埋藏着矫揉造作,高风亮节背后可能隐匿着卑鄙无耻,也不知道无赖恶棍心里或许存留着良善之意。”本来还对她怀有同情心,在作者的一段心里刻画之后,让人对她的遭遇有种“丑人多作怪”的“愉悦”。
书中金句不断,有的犀利,有的则直戳心底,如:“我们胃口都很好,我是因为年纪尚轻,他则是因为毫无良心。”这里表面上展现了斯特里克兰的“毫无良心”,其实看到最后时并非是这样。
再比如:“有的人也号称他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但他们多半是在自己骗自己。总的来说,这些人只有在相信没人能发现他们的逾规越矩之处时才敢为所欲为。他们顶多就是因为有了几个亲朋好友的赞许,愿意去做一些与大多数人的观点相悖的事情。假如你的离经叛道无非是你这类人的惯用伎俩,那么在世人面前表现得离经叛道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这会让你对自己肃然起敬。你既可以标榜自己勇气过人,又无须冒什么实际的危险。但渴望得到认可也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哪怕是最不守妇道的女人,若是舆论纷纷指责她伤风败俗,她也会赶紧跑去求某个德高望重的人士为她主持公道。如果有人告诉我他们完全无视别人的看法,那我是不相信的。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这些人的意思无非是,他们不怕由于一些微不足道的过失而受到指责,因为他们自信没有人能发现。”这时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人们嘴上说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还是在窃喜那些逾规越矩的行为没有被发现而已?
再比如:“现在我清楚地认识到,卑鄙和高尚、凶恶和仁慈、憎恨和爱恋是能够并存于同一颗人类的心灵的。”人是多么复杂的生物,在某种情况下是那么的卑鄙、丑陋;而在另一种处境下又是那么的善良和仁慈...
最后我想聊聊书名《月亮与六便士》,一开始并不理解它的含义,通过导读了解作者的时代背景后才明白,毛姆开始的著作总是受到同行的排挤和批评,对热爱文学创作的他来说,经济的困窘或可一笑置之,心血长久无人问津却会造成致命的信心动摇。但优秀的作品总不会一直黯淡下去,转机很快在大西洋彼岸出现:其美国版在同年7月推出,首印五千本旋即售罄,到年底竟然卖掉将近十万册,进而让沉寂数年的《人性的枷锁》重见天日,并最终在文学史上奠定了无可撼动的经典地位。就我个人而言,了解到上面的背景之后,不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或许是为了优秀作品的光芒再现,或许是同情毛姆的创作经历。《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至于精神与物质之间如何取舍,作者并没有给出一个结论,其实也并不需要什么结论,这完全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所以小说的最后作者突兀的提到自己的叔叔亨利当牧师是说的一句话:魔鬼总是随心所欲的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这里暂且不谈其引申的含义,就那句经文而言,最有可能的就是“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也就是不要轻易的judge别人,因为人和人的相互了解往往肤浅、局限而片面,能够做出公正的评判只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如这样的上帝果真存在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