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会复习-经济法
初会复习-经济法
- 开始2020.07.01
第一章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 (一) 法的本质
- 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 法是国家意志(法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映整体的社会客观需要)
- (二) 法的特征
- 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或“认可”)
- 强制性
- 规范性(利导性)
- 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二、法律关系(三星考频)
- 主体:自然人、组织、国家
- 客体: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和行为(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但是人的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 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行)
- 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三、法律事实
- 概念
- 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 分类标准:
-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 (一)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 法律事件分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 自然现象属于绝对事件,具体内容有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
- 社会现象属于相对事件,具体内容有社会革命、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 (二)法律行为——人有意识的、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 分类标准 | 分类内容 | 代表行为 |
| 行为是否合法 | 合法、违法行为 | |
| 行为的表现形式 | 积极、消极行为 | |
|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 | 意思表示行为 | 写、说、作 |
| 非表示行为 | 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
| 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 单方行为 | 遗嘱、行政命令 |
| 多方行为 | |
|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者实质要件 | 要式、非要式行为 | |
|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 自主、代理行为 | |
| 是否存在对待的给付 | 有偿、无偿 | |
| 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 | 主、从法律行为 | 买卖+保证合同 |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责任
五、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 平等主体:仲裁(经济)、民事诉讼
- 不平等主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结束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