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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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
个人理解:即如字面意思所述,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定义1: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
定义2: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定义: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个人理解: 降低耦合 面向接口 -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个人理解:主线固定 将变化放置于扩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