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学中,遗传毒性与肿瘤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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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传是生物体以相对稳定的状态在一定环境下繁衍生息的过程。在生物体繁衍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亲代与子代的不同,造成可以遗传的差异的物质称为致突变物,或者遗传毒物。然而致突变性和遗传毒性在概念上仍有一定的区别。致突变性是比较具体的概念,是指引起遗传物质发生突变的能力。而遗传毒性的定义更加广泛,包括了对基因组毒作用引起的致突变性和其他各种不良反应,指的是对基因组的损害能力。遗传毒性比致突变性有更广泛的终点,例如非程序性DNA合成、姐妹染色单体交换以及DNA链断裂等都是遗传毒性检测,但不是检测致突变性。

       肿瘤的发生有很大部分原因是遗传毒性引起的,在癌变过程中,常有染色体的异常和多种基因的改变。遗传毒性在肿瘤发生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肿瘤的发生除去体细胞突变和表观遗传变异的影响,还有非突变致癌机制,这提示我们,肿瘤的发生并不一定伴有遗传毒性,而遗传毒性的产生也不一定会诱导肿瘤,但是遗传毒性对肿瘤的发生的影响仍旧值得受到重视。

       其中很重要的是要注意体细胞突变学说、表观遗传学说两者的相互共同存在,都对肿瘤有一定的影响。

       遗传毒性在肿瘤的发生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遗传毒性对于机体的影响有很大程度上可能导致肿瘤的发生与发展,但遗传毒性的作用也并不一定会导致肿瘤的发生,因为机体存在非突变致癌机制,因此遗传毒性对肿瘤发生发展的影响只能算是一个大概率事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相反,肿瘤的发生与发展是由多因素造成的,肿瘤的产生可能并不涉及遗传毒性的作用,但大部分的肿瘤的发生发展或多或少都有基因的改变。关于遗传毒性与肿瘤的关系,还需要更多相关方面的研究才能得到一个比较精确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