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中出了害群之马,应该如何与之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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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优秀的团队,也可能出现害群之马。对员工中的”坏人“,是放过还是”严打“?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也许武候祠里的这副攻心联深藏智慧。


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单位来了一个新人,没有通过试用期,解除试用后把我们给告了,说要维权。请问这维什么权?“

据题主描述,原由是这样的。公司招了一个新人,最初定了试用期两个月。两个月快到时,公司觉得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又想再给他一次机会,就与他签订了延长试用期合同。结果经延长后,还是觉得该员工仍然达不到要求,于是在到期前解除了合同。该员工不服,用计取回延期合同,然后起诉公司违反劳动法,要求赔偿。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建议题主公司争取与该员工和解,息事宁人,这样最有利于公司。这个案子中,公司当然有办法扳回这一局,毕竟与员工相比,公司拥有充足的资源来开战,可以充分利用诉讼程序,从时间和心理上拖垮这名员工,即使该员工能最终赢得诉讼,其得到的赔偿也会与其诉讼中的付出不相适应。

但是真正有利于公司自身的做法,就是接受调解,息事宁人,从此与他相忘于江湖。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案子无论输赢,标的都不足以弥补双方在诉讼中的时间损失,即直接收益不大。间接收益其实也是没有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案子本身不是员工损害公司的利益,而是员工自身能力不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所以无论诉讼输赢,都不可能起到“震慑其它员工”的效果。遇到其它员工不合格的,你们该辞退还得辞退。

这里也建议职场新人,要对工作有敬畏之心,要有职业操守。从题主的描述来看,该员工还是比较有心计的,其实这份心计用在工作上更好。每个城市的HR都有自己的小圈子,如果坏了自己的名声,后面找工作也多多少少可能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是员工严重侵犯公司利益的,则必须与之斗争,以挽回损失,并防止其它员工效仿。比如员工将公司的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客户关系、用户注册信息等)转卖给他人,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的,盗卖公司财产(实物或者虚拟物品的--这个游戏公司比较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比如某宝小二收取贿赂帮助商家提高排名的)。

斗与不斗,关键看是否符合公司的利益。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也许武候祠里的这副攻心联深藏智慧。

其实,这类问题在知乎上并不新鲜,在现实中就更为常见。站在公司的角度,如果员工中出现害群之马,又该如何与之斗争,以维护公司利益呢?

首先,当员工与公司之间发生矛盾时,要弄清矛盾的性质和责任方。 有一些矛盾可能是由于主管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内部要有恰当的救济机制,以保障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受个别管理者的错误做法的侵害。比如,允许员工越级申诉,员工有举报其主管违法违规行为的渠道等。华为内部有个心声社区,可以实名发言,也可以匿名发言,员工也可以通过这个渠道公开举报其主管,相关部门就会介入调查,弄清是非曲直。这样就保障了员工的正当申诉权利。

如果确实是员工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该打击的坚决打击,但并不是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对员工的惩罚也不是越重越好。管理都是有灰度的,如何处理,关键看对公司是否有利。

但是如果员工严重侵犯公司利益的,则必须与之开战,以挽回损失,并防止其它员工效仿。在互联网公司,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将公司的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包括用户注册信息)转卖给他人的。

二是员工干私活的。在雇用关系存续期间,利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资源创造的工作成果,理论上都是公司的知识产权,员工个人无权将其转卖给其它组织和个人。

三是盗卖公司资产的。某大型云计算公司就出现过这种情况,某员工将一些闲置的机器私自运出,挂到闲鱼上售卖。有虚拟资产的公司(比如游戏公司)可能出现员工私卖虚拟物品的情况。

出现上面几种情况,相信每家公司都会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公司大多数员工的支持。在这个斗争过程中,关键是如何采集证据。此外,在平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各种审计措施也十分重要。 这里可以参照以下建议:

  1. 公司必须建立考勤打卡制度,包括采用灵活工时制度的公司。如果员工素质较高,自主意识很强,不能接受”僵化“的打卡制度的,打卡考勤可以备而不用。即公司从制度上要求全员打卡,但平时并不强求。一旦发现有员工可能存在工时不足的情况,就可以单独要求他每天打卡,直到他端正工作态度,或者收集到足够证据,可以开除该员工。
  2. 公司需要加强必要的IT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司网络和员工电脑进行监控。公司要为员工配备必要的生产工具,而不允许在公司区域内使用除手机以外的个人电脑设备。有一些网络安全设备是能够监控IM、文件上传、邮件等容易导致知识产权泄漏的场景的。 对软件公司来说,代码就是自己的核心知识产权之一。公司应该要求从架构设计上就要适当解藕,每个小组只能接触到软件系统的一部分。这样,要盗走整个系统,就必须多人合作,难度就加大了。 公司必须加强鉴权和安全审计,防止权限滥用和盗用。
  3. 涉及数字虚拟物品数量变动的手动操作都必须有不可销毁、不可抵赖的操作记录和事后审计。要根据变动的实际价值,分层建立审批制度。
  4. 应用商店、电商等平台,排行榜名次都会涉及到利益。对这些榜的手动调整也必须参照第3条建立相应的审批措施,操作记录也不得销毁。
  5. 定期做好员工教育。核心敏感部门员工要通过一些有仪式感的会议、考试、书面承诺等方式来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