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传销无孔不入,它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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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那无涯的一刀

来源:知乎

作为一名基层工商执法者,我深深地感到,现在的传销分子,真是无孔不入,生活中的传销已经到了无处不在的程度,之前我一直觉得传销什么的离我们很遥远,而实际上,真的是很近很近,很多很多。

互联网传销是怎么赢利的呢?有人说庞氏骗局,是的,这是一种,但是,更多的是“ 网络商城”,还有各种所谓“ 项目

一个个说吧,先说庞氏骗局,相对简单理解,无非就是让你投钱,购买定额的产品(或者没有产品,只是虚拟的不存在的东西),然后,让你去发展下线,给你一定的提成以及其他的奖项,这个奖项往往非常高,高到比你投进去的钱还高,那么你怎么赚钱呢?只有疯狂的发展下线,让后面进来的人交的钱来支付前面的人的奖金,那么你就要问了,总有一天每人进来就要崩盘啊!是的,所以这种模式顶层那个人会计算一个峰值,达到了那个峰值他就会卷钱走人,或者,直接改变模式,转变为非法集资,最终还是走人。庞氏骗局的这种模式现在有,但是相对下面这几种模式,较少,毕竟违法成本高,容易出乱子。

较多的是“云在指尖”模式,一个网络商城,交一定的钱或者购买指定数额的产品,获得加入权,然后“开店”卖产品 ,并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每发展一个下线提成下线入门费的一定比例的奖金,同时,下线卖产品你也提成,这种模式现在是最普遍的,因为这种模式违法成本最低——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传销量刑的若干规定,对于这种有产品的, 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团队计酬传销模式,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最多交罚款了事。所以现在的传销多采用这种模式——以某种产品为媒介,打着互联网销售,让利消费者的幌子行非法传销之实。

还有各种直销公司的模式。不客气的说, 现在拿到牌照的直销公司,100%都是在按传销模式从事经营活动。为什么没有被查?因为传销的主管机关正是这些直销公司最大的保护伞!举个非常简单的小例子,直销公司各个区域基本都有一个负责协调与执法机关关系的人或者部门,每逢各种节日,小到县级的一个工商局的负责执法办案的分局长都会收到直销公司小到挂历、月饼之类的礼品……言归正传。说到直销公司,他们的模式也很简单,就是购买一定的产品取得入门权,发展下线卖产品,按照人头提成,同时下线卖产品提成,而这一切建立的根基是,产品往往低成本,高售价。据我所知,某健的入门费1100起步,某极500起步,某汇5000起步,某脉7500起步……

而随着微信、qq等移动社交软件兴起(或者说随着触屏手机的泛滥?),新的传销模式也起来了,首先是微商,武断的说, 除了送外卖、做食物等身边提供生活服务的微商,其他的销售产品的微商,都是传销模式!不懂?不信?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打击网络传销的通知》(这个文件的名字记不准确了),你对照微商一个最基本的运行规则——购买一定产品拿代理,这不就是入门费吗?微商的骗局在于,你花那么多钱拿到代理,买了那么多产品,几时才卖的完啊?那怎么办?——发展代理呗。然后你就从普通代理到白银代理,到黄金代理,到钻石大咔,到皇冠大使……而他的危害也就在于此,骗一些人拿了一大堆货,结果又没有能力发展代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也就是典型的传销模式……他的制度漏洞在于,他的售价是一定的,拿到代理的定额是一样的,同时不允许串货。这就保证了其传销模式的运营,保证了上线永远赚钱。

最近两年兴起的主要是以微信为传播途径的“短平快”,利用微信公众号,让你投一定的钱,这个钱一般不多,从1块钱到100块钱不等——钱少人家都不会在意,也觉得无所谓,亏了就亏了——然后取得入门权,然后你就可以得到购买某种东西或服务大打折扣的机会——比如充电话费,50元入门费,然后充电话费100只需要80,然后你再找一个代理你可以提成一定比例。然后,这就有个问题了,入门费只有100,你交电话费100只需要80,你还要找代理拿提成,最终平台不就倒了吗?是的,这就是这种短平快的特点,顶层那个人本来就没打算长做,他在计算一个公式, 达到利益的抛物线顶端的时候,他就立马走人,舒服的拿着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走了 ——因为每个人只投了几十块钱而已,谁也不会为了这么点钱去追究——然而,就像之前曝光的那个1块钱开花店的,虽然每个人只有这么几块钱,但是,中国有接近14亿人啊!

还有很多种模式,说一天也说不完,总的来说就是现在的传销非常普遍,就在身边。

一个很显著的特点,现在搞传销的以妇女为主,以中老年为主,(我没有歧视的意思),这些人真的是比较好骗一点,首先他们很多没什么文化,就算有文化,也比较古板一点。举个例子,云数贸的张建,早就通报了被抓了,结果现在还在搞什么云数贸“五行币”,还有那么多人跟着搞,这不是傻子吗?所以,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张建这个事……

我分析了,搞传销的通常是这么几类人——一是无知,他也没有做发大财的梦,只是经不住别人几个鼓吹,跟着干;二是做着发财梦,妄想一夜暴富,又没什么文化,跟着干;三是常年从事这种非法活动,可能同时干着好几个传销项目,他其实明知道这是传销,但是他也很清楚,这个东西搞好了可以赚钱——事实上,确实有一部分人靠传销发家致富了;四是明知道不能搞,但不一定知道是传销,但是亲朋好友在搞,耐不住软磨硬泡,无奈投了钱,但是投了钱总的把本钱赚回来啊,于是越陷越深……

万水千山总是情,点个 “好看” 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