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文件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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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x系统区分英文字符的大小写。命名目录和命名文件的规则是相同的。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否则用户创建的文件和目录名要使用小写字符。大多数的Linux命令也使用小写字符。

Linux系统下的文件名长度最多可到256个字符。通常情况下,文件名的字符包括:字母、数字、"."(点)、"_"(下划线)和"-"(连字符)。

Linux允许在文件名中使用除上述符号之外的其它符号,但并不建议。有些转意字符(即该字符被系统借用,表示某种特殊含义)在Linux的命令解释器(Shell)中有特殊的含义。这样的转意字符有:"?"(问号),"*"(星号), " "(空格), "$"(货币符), "&", 扩号等等。在文件名中应尽量避免使用这些字符。

文件名中可以有" "(空格),但建议用户用"_"(下划线)来替代。

"/"既可代表目录树的根也可作为路径名中的分隔符(类似DOS下的"\),因此"/"不能出现在文件名中。

和DOS一样,"." 和 ".." 分别用来表示"当前目录"和"父目录", 因此它们也不能作为文件名。正如DOS中一样,我们不能将文件命名为.或者..(点或者双点)——它们分别代表当前目录和当前目录的父目录(上一级目录)。这跟DOS中是完全一致的。

运行程序时失败可能是由于此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