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及其它媒体都报道了软件工程师James Liang因参与开发刻意欺骗排放测试设备的软件以低报排放等级,被判处四十个月的监禁及二十万美元罚款。该软件结合了硬件,仿造了排放测试设备的独有输入特征,进而修改了引擎模式,达到了降低尾气排放等级的目的。在正常驾驶中,软件会关闭控制,以提高扭矩或是降低油耗。
此丑闻所引发的代价,仅在美国就超过了240亿美元,并再次激发了人们对软件工程伦理的讨论。
一篇IEEE文章探究了此类情况下的伦理问题。其中,以色列Negev市Ben-Gurion大学的商业伦理高级讲师Yotam Lurie指出:
在同一文章中,加州Santa Clara大学的哲学系主任Shannon Vallor指出:
《商业伦理案例分析》(Business Ethics Case Analysis)将此次事件添加为一个案例,作为丑闻揭示了一系列被企业所违反的伦理原则。
软件工程伦理从何而来?软件工程专业人士是否应首先具备社会责任?所涉及的工程师是否曾拒绝合作去生产那些刻意设计用于欺骗监管机构的软件和硬件?
已有一些专业机构给出了软件工程的道德准则或是行为准则。例如,ACM给出了软件工程伦理及业务准则(Code of Ethics and Professional Practice),其中指定软件工程师的责任为:
《软件工程知识体系》(SWEBOK,Software Engineering Body of Knowledge)中有一整章内容是关于软件工程职业实践(Software Engineering Professional Practice)的,其中包括了伦理和敬业精神准则。
查看英文原文: Volkswagen Engineer Sentenced to 40 Months Pri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