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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号(周五)早上,我主动提出离职。下午,领导让我交接工作。
4月10号,签离职单、交接清单等。
4月18号,20号,22号,25号,多次向公司人事,老板询问3,4月份工资什么时候发,离职证明什么时候给。
5月4号,发离职证明扫描件给我。
4月27号,5月4号,5月9号,5月19号多次问老板什么时候发工资,已经不回信息。
5月4号,前公司在个税给我申报,但该笔收入没到账。
5月12号,在个税app提出申诉。
5月16号,在深圳人社线上提出仲裁申请。
5月17号,个税反馈申诉结果,我已收到该笔收入。我提出复核。同时收到深圳人社局短信,线上申请仲裁通过初筛。
5月19号,打电话到税务局,未接通;打电话给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多次转线后,让我找办公地点的劳动监察大队。因为我是驻点工程师,最后办公地点的劳动监察大队让我在公众号上面申请劳动纠纷调解。
5月21号,准备仲裁相关材料,并打印出来邮寄到当地劳动信访大厅。
5月22号,个税复核结果出:“经核实,我已收到该笔收入”。同时,接到公众号调解的反馈电话,告知公司没钱,不配合,态度也不耐烦,建议我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5月24号,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书记员接收我邮寄的材料。
5月28号,在全国欠薪平台提交线索。
5月29号,全国欠薪平台反馈,让我尽早申请仲裁,同时告诉我,没有必要再在网上其他平台投诉了,说工作人员这边也有在催,在跟进这个事情。
6月1号,我接收案件举证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通知书(7月12号)。
6月9号早上,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6月9号下午。去当地税务局提出异议。工作人员让我打案件检举电话。几经周折,终于找到当初核实我已收到该笔工资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同时,当天晚上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联系我,约我周末见面。
6月12号周一早上,我打电话给这个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对方称,你这个我是找公司核实过的,公司说你们双方已经协调好了后面会发工资,并且公司表示你这边涉嫌违约。找公司核实,不找我?
7月12号下午,我和朋友,律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街道办,准备开庭。这里进展很快,接受了调解。调解结果就是分期支付,7月31号前付一笔,然后8月15号再付一笔。其实我当时并不觉得公司会付,我已经做好要做强制执行的心理准备。所以我也不在乎让他多拖半个月吧。
7月31号,收到第一笔。
未完待续。。。。
4月10号,签离职单、交接清单等。
4月18号,20号,22号,25号,多次向公司人事,老板询问3,4月份工资什么时候发,离职证明什么时候给。
5月4号,发离职证明扫描件给我。
4月27号,5月4号,5月9号,5月19号多次问老板什么时候发工资,已经不回信息。
5月4号,前公司在个税给我申报,但该笔收入没到账。
5月12号,在个税app提出申诉。
5月16号,在深圳人社线上提出仲裁申请。
5月17号,个税反馈申诉结果,我已收到该笔收入。我提出复核。同时收到深圳人社局短信,线上申请仲裁通过初筛。
5月19号,打电话到税务局,未接通;打电话给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多次转线后,让我找办公地点的劳动监察大队。因为我是驻点工程师,最后办公地点的劳动监察大队让我在公众号上面申请劳动纠纷调解。
5月21号,准备仲裁相关材料,并打印出来邮寄到当地劳动信访大厅。
5月22号,个税复核结果出:“经核实,我已收到该笔收入”。同时,接到公众号调解的反馈电话,告知公司没钱,不配合,态度也不耐烦,建议我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5月24号,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书记员接收我邮寄的材料。
5月28号,在全国欠薪平台提交线索。
5月29号,全国欠薪平台反馈,让我尽早申请仲裁,同时告诉我,没有必要再在网上其他平台投诉了,说工作人员这边也有在催,在跟进这个事情。
6月1号,我接收案件举证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通知书(7月12号)。
6月9号早上,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6月9号下午。去当地税务局提出异议。工作人员让我打案件检举电话。几经周折,终于找到当初核实我已收到该笔工资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同时,当天晚上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联系我,约我周末见面。
6月12号周一早上,我打电话给这个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对方称,你这个我是找公司核实过的,公司说你们双方已经协调好了后面会发工资,并且公司表示你这边涉嫌违约。找公司核实,不找我?
7月12号下午,我和朋友,律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街道办,准备开庭。这里进展很快,接受了调解。调解结果就是分期支付,7月31号前付一笔,然后8月15号再付一笔。其实我当时并不觉得公司会付,我已经做好要做强制执行的心理准备。所以我也不在乎让他多拖半个月吧。
7月31号,收到第一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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