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王老吉是中国传统凉茶品牌,拥有悠久的历史。广药集团是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1995年,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的母公司鸿道集团。加多宝通过大规模的市场营销,使得王老吉凉茶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然而,双方的合作关系在2012年因商标使用权问题而破裂,引发了长达十多年的诉讼战。
案件过程
1. 商标之争
· 1995年: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
·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 2001-2003年: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李益民贿赂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租期延长至2020年。
· 2010年:广药集团宣布补充协议无效,并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 2012年:仲裁裁决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多宝赔偿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索赔金额从最初的10亿元增加到29亿元。
· 2018年: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14.41亿元。
·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 2023年:广东省高院重审判决加多宝赔偿3.17亿元。
2. 红罐之争
· 2012年: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分别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特有包装装潢权益。
· 2014年:广东省高院判决广药集团胜诉,加多宝被判赔1.5亿元并停止使用、销毁所有涉侵权红罐产品。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双方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
3. 广告语之争
·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 :广药集团认为该广告语构成虚假宣传,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该广告语,并赔偿广药集团1000万元。
· “怕上火,喝王老吉” :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的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法院驳回了加多宝的诉讼请求。
· “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广药集团认为该广告语构成虚假宣传,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该广告语,并赔偿广药集团500万元。
案件结果****
· 商标侵权案:加多宝被判赔偿广药集团3.17亿元。
· 红罐之争:双方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
· 广告语之争:多起诉讼中,广药集团多次胜诉,加多宝被判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并赔偿损失。
案件影响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不仅对双方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影响,也对整个凉茶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场诉讼战消耗了双方大量的资源,同时也影响了凉茶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发展。尽管双方在法律上争斗不休,但在市场竞争中,两者均占据了凉茶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形成了双寡头的竞争格局。
结论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的一个重要案例,它展示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性,同时也反映了知识产权法律实践中的复杂性和挑战。这场诉讼战对双方企业、凉茶行业乃至整个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