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样式选择器与样式优先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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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样式选择器与样式优先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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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从前偶尔也敢胡吹一下,没有搞不定的样式,自己写的样式还好一些,现在是真不敢胡说了。 样式之复杂,难以想象,本文再梳理一下有关样式规则。

11 种样式选择器

  • 通配符选择器,* 是通配符,表示其下的样式对所有元素生效,但通配符的优先级较低。
  • id选择器,例如 #container
  • 类选择器,例如 .box
  • 标签选择器(类型选择器),例如 div span p 等元素标签,直接以标签名称作为样式选择器
  • 后代选择器,有层级关系的叠加样式选择器,是样式选择器的一种组合使用,例如 div p
  • 子选择器,例如 ul>li 或 div>p,对 ul 直接的子元素 li 设置样式,对 div 的直接子元素 p 设置样式。
  • 伪类选择器,例如 a:hover,当鼠标悬浮于 a 标签时的样式。
  • 伪元素选择器,例如常见的 ::before 和 ::after,单冒号写法也被现代浏览器支持(那是css2的语法)。
  • 相邻兄弟选择器,例如 img + p,样式将对 img 图片后面紧跟着的 p 段落生效。
  • 兄弟选择器,A~B 作用于 A 元素之后所有同层级 B 元素。
  • 属性选择器,通过已经存在的属性名或属性值匹配元素,例如 a[href="example.org"] 或 a[title]。

样式优先级是如何计算的?

当同一个元素有多个声明的时候,优先级才会有意义。因为每一个直接作用于元素的 CSS 规则总是会接管/覆盖(take over)该元素从祖先元素继承而来的规则。

下面列表中,选择器类型的优先级是递增的:

  • 1.类型选择器(标签选择器)(例如,h1)和伪元素(例如,::before)

  • 2.类选择器 (例如,.example),属性选择器(例如,[type="radio"])和伪类(例如,:hover)

  • 3.ID 选择器(例如,#example)。

  • 嵌套组合选择器 多种选择器嵌套组合的优先级,往往比单一的样式选择器优先级更高。 例如 #id > div > p{} 的优先级会比 p{} 和 div > p{} 的优先级更高。

  • 内联样式 给元素添加的内联样式 (例如,style="font-weight:bold") 几乎总会覆盖外部样式表的任何样式 , 因此可看作是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 !important 当在一个样式声明中使用一个 !important 规则时,此声明将覆盖任何其他声明。 当然 !important 可以覆盖 !important,此时需要比较权重。

  • 具体的优先级权重规则略显复杂: 一个选择器的优先级可以说是由四个部分相加 (分量),可以认为是个十百千 — 四位数的四个位数:

千位: 如果声明在 style 的属性(内联样式)则该位得一分。这样的声明没有选择器,所以它得分总是1000。 百位: 选择器中包含ID选择器则该位得一分。 十位: 选择器中包含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或者伪类则该位得一分。 个位:选择器中包含元素、伪元素选择器则该位得一分。

下面是一个示例表:

选择器千位百位十位个位优先级
h100010001
h1 + p::first-letter00030003
li > a[href*="en-US"] > .inline-warning00220022
#identifier01000100
内联样式10001000

写在后面

tips:可比条件下,写在后面优先级高于写在前面的。

tips:可比条件下,同为载入样式,后面载入的优先级更高。

tips:可比条件下,@import 引用的样式,权重小于 link 引入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