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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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当时觉得必要或可取的美德归入十三个名目,每一个名目附上一条简短的规戒,充分表达我所下定义的范围。”

“一,节制。

饭不可吃胀。

酒不可喝高。

二,缄默。

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谈。避免碎语闲言。

三,秩序。

放东西各归其位,办事情各按其时。

四,决心。

决心去做该做的事情,做就做到心想事成。

五,节俭。

不花于己于人没有好处的闲钱,杜绝浪费。

六,勤奋。

珍惜时光。手里总忙有益之事。剪除一切无谓之举。

七,诚信。

不害人,不欺诈。

思想坦荡,公正;说话实事求是。

八,正义。

“不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行为永不沾边,利公利民的应尽义务切勿放手。

九,中庸。

避免走极端。忍让化冤仇。

十,清洁。

身体、衣着、居所,不许不干不净。

十一,平静。

不可为小事、常事或难免之事搅乱了方寸。

十二,贞洁。

少行房事,除非为了身体健康或传宗接代;千万不可搞得头脑昏沉,身体虚弱,或者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平静或声誉。

十三,谦卑。

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

“把这些美德养成习惯,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同时全面开花,分散了注意力,而应当一次专注于一项,等把这一项掌握透了,然后再试下一项,这样循序渐进,直到我把十三项统统做到。由于先养成几项可以方便另外几项的养成,于是我根据这种看法按它们上面的地位做了安排。节制先行,因为它有助于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在常备不懈高度警惕、防范旧习持续的吸引、抵御强大永久的诱惑的地方是不可或缺的。”

摘录来自: (美)本杰明•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自传。” Apple Boo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