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编码规范------命名约定
命名约定
通用命名约定
- 类型名必须混合大小写且以大写开始。
- 变量名必须混合大小写且以小写开始。
- 常量(含枚举值)的命名必须全部为大写,以下划线分隔单词。
- 方法与函数的命名必须是动作性的,采用大小写混合的写法以小写开始。
- 名字空间的命名表应该全部小写。
- 模板类型名应该用单个大写字母表示。
- 缩写与首写字母缩写作为名字不要全部大写。
- 全局变量应该通过:: 操作符使用。
- 全局变量的命名加g_前缀,类得成员变量加m_前缀,静态变量加s_前缀。
- 类的私有变量应该带有下划线作后缀。(Option)
- 所有的名字应该使用英语的写法。
- 普通变量应该与它们的类型使用同样的名字。
- 大范围内的变量应该使用长的名字,小范围内的变量一般使用短的名字。
- 对象的名字是隐含的,应该避免在方法名中出现。
特殊命名约定
- 对属性的直接访问必须使用get/set术语。
- 当一些东西被计算时,一般在方法中使用术语compute。
- 当一些东西被查找时,一般在方法中使用术语find。
- 当一些东西对象或概念被确定时,一般在方法中使用术语initialize。
- 表示GUI构件的变量应该将构件的类型名作为后缀。
- 当名字表示一个对象链表时,应该加后缀List。
- 表示对象的数量的变量,应该加前缀n。
- 表示实体数量的变量,应该加后缀No。
- 用于迭代的变量应该使用i,j,k等。
- 布尔变量与方法应该使用is前缀。
- 对相反的操作必须使用相反的名字。
- 应该避免名字的缩写。
- 应该避免命名指针。
- 必须避免否定的布尔变量名。
- 枚举常数一般用一个通用类型名作前缀。
- Exception类应该使用Exception作后缀。
- 函数(返回一些东西的方法)命名应该遵循它们的返回;过程(void方法) 命名应该遵循它们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