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JavaScript的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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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的诞生

1995年,网景公司招募了布兰登·艾克,当时网景公司决定发明一种与Java搭配使用的辅助脚本语言并且语法上与之类似。布兰登接下了这个重任。然而他并不算是一名合格的“父亲”,仅仅用了十天时间就设计出了JavaScript的原型,为日后JS存在众多令人诟病的隐藏的bug埋下了伏笔。

JavaScript最初命名为Mocha,1995年9月在Netscape Navigator 2.0的Beta版中改名为LiveScript,同年12月,Netscape Navigator 2.0 Beta 3中部署时被重命名为JavaScript,当时网景公司与昇阳电脑公司组成的开发联盟为了让这门语言搭上Java这个编程语言“热词”,因此将其临时改名为JavaScript,日后这成为大众对这门语言有诸多误解的原因之一。

JavaScript就语言风格来说,可以说是函数式编程和面向对象编程的混合产物:(简化的)函数式编程+(简化的)面向对象编程。而且直到今天为止,Javascript仍然是世界上唯一使用Prototype继承模型的主要语言。这使得它没有设计先例可以参考。

后来1996年11月,网景公司将JavaScript提交给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ECMA)进行标准化,从此JS的标准叫法为ECMAScript,又被习惯称为JavaScript或JS。当前大家所熟知的ES6即是ECMAScript2015的缩写,ES6是第六代的ECMAScript标准,自ES6之后,新版本的标准只以年份命名(ES2016,ES201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