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 方法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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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yaowenjie.github.io
本文翻译自老马(Martin Fowler)的博客文章,该译文现已被博客原文收录在其下方中文翻译处。

  在我的职业生涯期间,我曾听过很多关于一个方法(或者说函数,本文针对两者将不做区分)应当有多长的争论。这其实引申到另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在什么时候把代码封装在它自己的方法内?有些准则会基于方法的长度,比如方法的长度不应该超出屏幕可以容纳的范围。有些会基于复用,即任何被使用超过两次的代码都应该抽出自己单独的方法,而只在一个地方使用过的代码就应当保留在行内。然而,于我而言,最合乎情理的还是这种论点:那就是意图和实现的分离。如果你不得不费点精力查看一段代码,才能弄清楚它具体做了什么,那你就需要把它抽出成一个方法,并且用“它具体做了什么”来为其命名。这样当你再次读到它的时候,这个方法的意图对你来说便一目了然,并且大多数时候你将不再需要关心这个方法是如何实现它的意图的(也就是这个方法的内容)。

  一旦我接受这项原则,我就养成了编写(短)小方法的习惯(一般来说只有很少几行)。任何超过六行代码的方法我都能察觉到,而且只有单行代码的方法对我来说也不是不寻常的了。Kent Beck给我展示了一个来自最初Smalltalk系统的例子,使我明白了“方法的大小(长短)并不重要”这个事实。Smalltalk那时候运行在黑白系统上。如果你想强调/高亮某些文字或图像,就需要反向显示它们。Smalltalk的图像类有一个方法叫做 highlight(高亮),它的实现就只有一个对reverse(反向)方法的调用。这个方法的名字甚至比它的实现还要长,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这段代码的意图和它的实现之间有一段比较大的距离。

  一些人对短方法存在顾虑,因为他们担心方法调用时的性能损耗。在我年轻的那个时代,这一点有时候确实是一个影响性能的因素,但是现在而言这种影响已经很少见了。优化的编译器通常可以和那些更容易缓存的短方法一起协同工作。和以往一样,性能优化的通用准则很重要。有时候你需要做的是稍后再把方法内嵌进去,但是通常更小的方法建议你用其他的方式来加快速度。我记得人们总是拒绝为一个list编写 isEmpty方法,而是往往使用aList.length == 0这样的惯用语法。 但是如果能够找到比定义长度更快的方法来判断一个collection是否为空,那在这里给方法取一个意图相关的名字或许能够提供更好的性能。

  像这样的短方法,只有在它命名合理的情况下才会起到作用,所以你需要好好留意命名。这是需要练习的,但是一旦你擅长于此,这种方法会让代码变得十分的文档化。更大型的方法可以读起来像篇故事,阅读者可以按照自身需求选择深入了解哪些方法的细节。

致谢

  感谢Brandon Byars, Karthik Krishnan, Kevin Yeung, Luciano Ramalho, Pat Kua, Rebecca Parsons, Serge Gebhardt, Srikanth Venugopalan, 以及 Steven Lowe在我们内部邮件组内参与讨论这篇文章的草稿版。
  Christian Pekeler提醒了我:嵌套的方法并不适用于我的这种观点。

注释

1:或者,在我的第一份编程工作中是:两页打印纸 - 即大约130行 Fortran IV代码。 2:一些语言会允许你用方法来包含其他方法。这通常用于范围缩小机制,比如使用函数即对象模式来实现一个类。这样的方法自然会大很多。 3: 我的方法长度
最近我对构建这个网站(martinfowler.com)的工具链内的方法长度很好奇。它主要是用Ruby编写的,并且运行到了将近15千行代码(KLOC)。以下就是它的方法体长度的累积频率图(横坐标:方法内代码行数;纵坐标:累积方法数): my-method-counts.png 你可以观察到,这里有很多小方法 - 代码里面半数的方法只有两行甚至更少(这里的行数是指没有评论、空格,并且不包括def和end的行数)。 以面用一个粗略的表格形式来体现数据: data-table.png 4:这个例子就是Kent这本优秀著作《Smalltalk最佳实践模式》中提到的意图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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