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的故事:
过年的时候,开车出去玩,被一个货拉拉的小货变道碰撞了,对方的全责,当时沟通比较畅通,都没有什么意见。
他说他有全险,走他的保险给我修车,交警开了责任认定书,完事我把车开回北京修车,结果查到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最多赔付两千,剩下的需要对方自己承担,但是对方嫌1w多钱太多,不愿意出钱。
我的车是全险,买的有车损险,可以走保险的代为追偿,就是需要几种资料,也比较麻烦。
需要自己先垫钱,完事拿着发票去保险报销,保险去追缴这笔钱,如果追不回来还算自己出险一次修车。
我就想问问,真的买交强就上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