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包括其中被视为“刁民”或实际上也的确可以被视为“刁民”者)要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从他们自身所面临的生存境遇和权利表达途径看,合情、合理乃至于合规、合法的途径并不多,即使有,其组织和经济成本也未必是他们所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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