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前辈在谈 2B 的业务,他提到:

尽管我们当时也希望,像很多软件公司,比如做了 A 政府,做完以后沉淀成一个产品卖给 B,但是说实话,我当年做过以后就知道这条路是走不通的,绝对不可能,今天也是这样。

因为说白了是不能复用,A 做了这个东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B 想的并不是拷贝这套,他一定会改,想要在这个基础上创造一个新的东西,否则的话,请问你的创新在哪?所以现在做项目讲这个故事的人,只能说应该还是做得太少。

我不是特别认同。

虽然不能完全照搬,但是核心的东西应该还是可以复用的。除非做第一个的时候根本没考虑架构,模块之类的东西,耦合在一起,拆都拆不开。

后续有空专门写篇文章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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