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那么公司的税务怎么处理?

首先,不管是合并还是分立,原企业都要先向税务局报告,并递交《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和原企业的《合并(分立)决议》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原企业有几家,《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就应该提交几份。、
其次,若是多家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前没交完税的,合并后的企业要继续交税或者补税。
最后,若是一家企业分立成多家企业前没交完税的,分立后的企业不但要补税,而且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分立与合并不同,分立前企业要尽量清税。

事项描述: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是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需资料:
1、《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报送数量根据合并(分立)的单位数量决定。
2、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复印件。一份。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大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
办理时间: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可以参照办理“1.1基础信息报告”、“8.1清税注销”等事项。
4、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地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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