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三词:事

事:一般指社会和自然界上的事情,事务,现象,情况等。 在哲学上,事的定义: 就内涵方面而言:事是指质量空间分布的随时变化。 因为物质是质量空间分布,所以事也可定义为:物质随时间的变化。 就外延方面而言:事包含宇宙中发生的所有事件。 事是所有精神事件的统称。宇宙中的事都必须经历时段,所以都是精神事。这个事概念的外延不仅包括人类之事,也包括动物事、植物事、细菌事、病毒事等等生命体之事,还包括所有非生命体之事。

人:人也称现代人(拉丁学名:Homo),在生物学上属灵长目、人科、人属、智人种,由人猿/古猿演化而来。长者智人化石表明,现代人类在约20万年前的东非大裂谷演化成形。

人有比其他动物更发达的大脑,能进行复杂的计算和抽象思维。人是社会性的,个体之间的社会交际创立了广泛的传统、习俗、宗教制度、价值观、法律,这些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础。人尤其擅长用口语、手势、肢体语言与书面语言来沟通、协作、表达自我、交际、交换意见、组织事物。

物:释义:客观存在的;名词(1)东西,动物;(2)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3)与人相对的客观世界。

法律上: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之一。法律上所说的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可以说,除人们个人身体以外的、凡能满足社会生活需要的,并且有可能为人们所支配或控制的一切自然物和劳动创造的物,均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概念: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是指能满足人们需要,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并能为人们所现实支配和控制的各种物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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